• 新闻网首页
  • 时政聚焦
  • 临沧要闻
  • 公示公告
  • 边地文化
  • 人文地理
  • 沧江网评
  • 文明临沧
  • 证监会全面暂停限售股融券出借

    刊发时间:2024-01-29

    A2版

    作者:刘羽佳 姚均芳

      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 (记者   刘羽佳 姚均芳) 记者28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监管理念,加强对限售股出借的监管,证监会经充分论证评估,进一步优化了融券机制。具体包括:一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二是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

      因涉及系统调整等因素,第一项措施自1月29日起实施,第二项措施自3月18日起实施。

      同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关于暂停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出借获配股票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优化融券制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深交所决定暂停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出借获配股票。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出借合约到期不得展期。通知自2024年1月29日起施行。


    222

    联系电话:0883-2143727

    投稿邮箱:ynlcrbs@126.com

    未经临沧日报社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