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3年底,全面完成省级下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233.42万亩
刊发时间:2024-02-18
A1版
作者:蒋骥
本报讯 (通讯员 蒋骥) 临沧是农业大市,农业既是用水大户也是最大的节水挖潜目标。近年来,临沧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着力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3年,全市完成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任务36.97万亩,至此,全面完成省级下达临沧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233.42万亩。
临沧属于云南省水资源较为丰富的州(市)之一,多年平均年自产水资源量为156.9亿立方米。由于临沧山多坝少,山高水低,大量河流落差较大,开发利用难度大,水资源调控能力较弱,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低。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用水安全,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临沧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和农业产业优势,依托现有灌区工程,强化部门联动,以农业节水增效为重点,通过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措施,加快推进水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不断提升农业用水效率。
坚持改革试点引路,大力推进试点示范建设,以县(区)为单位确定凤庆县营盘万众缘沃柑种植基地等一批试点项目区先行先试,不断探索总结和积累经验。积极组织推荐了临翔区博尚、凤庆县清水河、镇康县勐捧坝、耿马县勐永、永德县南桥沟5个试点灌区和沧源1个试点县共6个试点项目申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代化灌区。凤庆县清水河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经验被列入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典型经验并在全省推广。
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结合试点项目实际,积极借鉴和探索“初始水权分配、农业水价形成、社会资本参与、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群众全程参与、工程管护责任”6项改革机制,保障各项机制在工程建设、运行中发挥作用。在项目建设中引进“公司+基地+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种模式,引导农户以土地入股、租赁和合作社等方式参与项目的建设和生产管理,以“租金+底薪+提成”的方式获得合理报酬,增加收入,从而激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政府投资建设骨干工程,将水分配到田间地头,引入社会资本和组建合作社参与田间配套工程建设,以托管的方式由公司或合作社对水利工程进行管护,收取水费用于水利工程维护,不足部分由政府适当补助,保证工程的良性运行;引入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凤庆县万众缘农业有限公司等国有和社会资本参与灌区建设及运行管理,助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着力破解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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