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成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
刊发时间:2017-02-02 A2版 作者:费述花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费述花) 近日,双江自治县成立了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加强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该投诉中心由县工商联、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督查室共同组成,由县工商联主席分管。明确提出了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对交办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等八项工作职责,确定了投诉地址、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同时,制定了《双江自治县民营企业投诉处理办法》,明确了投诉事项,投诉应符合的条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受理办结时限等25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