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供电局关于临沧市用电客户失信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的公告
尊敬的用电客户:
为了积极响应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自2017年5月1日起,临沧市用电客户失信信息将正式纳入征信系统,建立供电企业与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凡发生以下三种用电失信行为之一的企业及个人用电客户,供电单位将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失信信息。
1.逾期未交纳电费且月欠费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用电客户;
2.逾期未交纳电费且欠费超过3次及以上的个人用电客户;
3.发生违约用电或窃电行为的用电客户。
该失信记录将作为失信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将会影响用户信用评级、办理贷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商务合作、评先评选、个人出国、求职、职位升迁等方面活动。被登记失信的用户,如果后续6个月内未再发生逾期交纳电费、违约用电和窃电等失信行为,用电客户可向供电单位提出申请,撤销失信记录。特别提醒:出租屋租客发生的欠费行为将直接影响业主本人的信用记录,因为与供电单位签订供用电合同的是业主本身。
让我们携手共筑诚信体系,共建大美临沧!
特此通告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