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
刊发时间:2017-03-20 A2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新华社杭州3月19日电 (记者 岳德亮) 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旨在促进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高。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意见》指出,到“十三五”末,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省,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万家。生产领域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主要生活性服务业消费者调查满意度达到80%以上。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诉求通道便捷、经营者主动和解、部门衔接联动、多方力量参与的高效化解格局,将把消费投诉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并促进消费者调查满意度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