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529万元
刊发时间:2017-03-23 A2版 作者:陈民秀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陈民秀) 我市民政部门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及时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方案,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将3529万元医疗救助资金下达各县(区)。
此次资金是综合考虑各县(区)人口数、城乡困难群众人数、建档立卡贫困户数、边民人数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等分配下达,我市民政部门同时明确要求各县(区)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