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刊发时间:2017-03-24 A3版  作者:李熊光

  本报讯   (通讯员   李熊光)2013年以来,我市结合森林城市创建,以“千人网”为依托,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破案攻坚会战”“湿地和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和非法贸易活动专项行动”“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健康发展”等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非法侵占林地、偷砍盗伐林木、乱捕滥猎以及违法运输、加工、销售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震慑和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修复并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市集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健康发展”专项行动,办理各类案件351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89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30人,行政处罚涉案单位17个。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项目131个,清理木材、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场所51处,清理木材、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113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38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97次,收缴野生动物10头,野生动物制品74.8公斤,收回非法占用林地18.4公顷,收缴林木树木、木材309.62立方米,收缴罚款150万余元。并对现有的436家砂石场进行清理和排查,有力地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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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刊发时间:2017-03-24 A3版  作者:李熊光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李熊光)2013年以来,我市结合森林城市创建,以“千人网”为依托,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破案攻坚会战”“湿地和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和非法贸易活动专项行动”“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健康发展”等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非法侵占林地、偷砍盗伐林木、乱捕滥猎以及违法运输、加工、销售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震慑和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修复并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市集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健康发展”专项行动,办理各类案件351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89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30人,行政处罚涉案单位17个。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项目131个,清理木材、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场所51处,清理木材、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113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38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97次,收缴野生动物10头,野生动物制品74.8公斤,收回非法占用林地18.4公顷,收缴林木树木、木材309.62立方米,收缴罚款150万余元。并对现有的436家砂石场进行清理和排查,有力地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