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探析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发展是双向互动、互为前提和基础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又是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而社会发展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路径选择和必由之路。二者的良性互动、互利共赢,要靠理性的发展思维、科学的发展观念和一系列的制度规范实现。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人的自由发展是指人的个性、品格、创造性和独立性最大限度和最深程度地不受阻碍和制约的发展。而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人的个性、能力和知识的协调发展,也是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的共同提高,同时还是人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生态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的充分实现。人不仅是社会发展的活动主体,也是社会发展的价值主体,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价值,也是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马克思之所以把其学说最后落实到社会解放即人类解放的科学社会主义上面,正是为了解决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核心问题。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历史经验教训表明,必须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以人为本,把推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目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价值和目标也是当代社会的必然发展趋势。社会发展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为最高价值取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取向和终极价值。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仅是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马克思认为人的自由发展是其全面发展的前提,没有人的自由发展,其全面发展便无从谈起。科学技术的发展离不开自由,人文观念的不断推陈出新也离不开自由。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强调指出,发展的途径与最终目的,应该是人的自由权利的发展。在西方历史上,理论的创新,社会的转型得以成为现实,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始终保留了一定的个人自由空间。人文观念的一个重要功能体现在它的革命性和批判性,只有个人拥有一定的自由空间,人文观念的这种功能才能得以发挥,才能成为人类社会发展演变的动因之一。在中国历史上,西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思想确立了其在封建正统思想中的权威,与诸子百家时期形成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景象不同,从此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的理论创新活动缺乏足够的自由空间,思想、观念的活力被消除,这也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发展乏力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此,自由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而言,不仅是一个追求目标和必要前提,也是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和驱动力量。自由,还起着消除腐朽落后观念,推陈出新,促进制度创新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制约着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各种陈旧观念、条条框框的存在。教条主义、经验主义是改革创新的制约因素,中外历史上每一次重大的改革创新,无不与思想革命联系在一起。欧洲14至17世纪的文艺复兴、16至17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17至18世纪的启蒙运动彻底拉开了欧洲近代社会的帷幕;中国20世纪初期的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开辟了中国发展的新起点;1978年实践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则为我国的改革开放作了理论先导。
社会发展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路径选择和必由之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要通过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达成和实现。只有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尽可能多地创造物质财富,使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充分涌流之后,才能逐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始终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发展,首先就是要发展经济。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
加大改革力度,进行制度创新,从制度上保障自由的实现。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要从体制创新、制度建设着手,深化制度改革,消除体制性障碍。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纳入发展观,并具体化为发展战略和政策。以人为本,努力创造条件,切实促进每个人自由且全面发展,既是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习近平总书记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就能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逐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的自由追求和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