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责任书打白条
近日,《人民日报》刊发的题为《签了责任书 关键在落实》的文章,令笔者心生感触。
签订责任书要弄清其内涵,责任书就是用来落实责任而制定的书,“签”就是决心表态,用文字作证,在责任书目上定下推动工作的决心。
签订责任书的过程,是一级责任人无声地把工作责任传递给另一级责任人的过程,“签字”不是书法比赛,更不是责任人“零距离”接触的过程,而是责任交待,任务安排,下“军令状”“责任状”。
既然签下“责任状”就得落实,但有的责任人一签了之,到年底要考核,才想起找责任书,了解考核内容,对工作没有推进,也没有人追究责任,责任书则成“瞎子的眼镜——白搭”。
推动工作不是凡事都要签订责任书,但若需签订责任书,就要推动工作,做到年初有目标签订,年中有工作推进,有工作成效,有查缺补漏,年终有工作考核,最终把工作做好,把责任落实到位,让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