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2017年“四个一百”重点项目
项目总投资4018.9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506.6亿元
本报讯 (通讯员 赵永超 余丰明) 2017年我市将继续实施“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的关键作用,进一步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各项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投资持续较快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四个一百”项目总投资4018.9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506.6亿元,其中,100项竣工投产项目总投资289.9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73.2亿元;100项在建项目总投资1439.5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302亿元;100项新开工项目总投资936.5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11.7亿元;100项重点前期工作项目总投资1353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9.7亿元。
“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建设将按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化、完成时限具体化要求,落实市、县(区)联动推进机制,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由县级领导挂钩、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由市级领导挂钩,项目业主单位牵头推进,市、县(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主动服务,充分集聚项目建设保障要素,确保竣工项目年内实现竣工投产、在建项目完成更多投资工作量、新开工项目早日开工、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完成年度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