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纪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明责 督责 追责
云县纪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本报讯 (通讯员 王仕斌) 近年来,云县纪委明确职责任务,采取多项措施,狠抓廉政教育,强化执纪问责,有效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县纪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持“领导抓”和“抓领导”,明确要求委局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同时,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在党的新闻舆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和委局各科室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深化教育引领,把握正确导向。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首位,强化思路举措,灵活方式方法,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引领,深化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三项教育。教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秉公执纪、清正廉洁。正面引导,建好两大阵地。加强“云县纪检监察网”宣传阵地建设。开通“云县纪检监察”公众微信号、廉政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开展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以正能量引领思想,传播主流文化,展现纪检监察干部风采,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严格要求,管好一支队伍。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扎实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要求县纪委机关党员做到“四讲四有”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坚持周五例会集中学习制,示范引领委局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深化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开办“道德讲堂”,不断加强纪委机关干部的理论道德素养,全面提高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正、纪律严的干部队伍为目标,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县纪委发挥职能作用,狠抓“明责、督责、追责”三个环节,推动意识形态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再“明责”。明确各党总支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守好自己的门、站好自己的岗。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把责任压力传导下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督责”。始终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严“追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挺起来,确保铁规发力、制度发威。2016年以来,县纪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9个乡(镇)、1个县直部门12名干部进行了谈话诫免,对12个乡(镇)党委书记及11个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切实起到了正风肃纪、教育本人、警示多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