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七坚持七推进”提速美丽乡村建设
培育中心村 提升特色村
我市“七坚持七推进”提速美丽乡村建设
本报讯 (记者 梁虹芳 通讯员 张德富) 近年来,我市坚持“四化”同步发展,城乡统筹发展,产村相融发展,以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为引领,培育中心村、提升特色村,围绕公路沿线、旅游景点、城镇周边布点,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扎实推进“洁净临沧”行动计划,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努力实现“新房新村、生态文化、宜居宜业”和建设新村寨、发展新产业、过上新生活、打造新环境、实现新发展的目标。
坚持高位推动,强势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建立全委会报告制度,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形成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建立“三到户公示”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坚持规划引领,整体推进。在全省率先开展并完成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了930个建制村“二图一书”和9649个自然村“三图一书”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着力建设“百户村”“千户村”,做到旧房改造、旧村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统一。
坚持示范带动,特色推进。因地制宜建设,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特色,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设和发展模式;重视对自然人文景观、特色村落的保护、传承与开发,着力推进村庄美化、绿化、亮化、净化、硬化工程;根据群众不同需求,设计了28种群众喜欢、特色鲜明、面积适中的户型供群众建房选择;做到美丽乡村建设与扶贫开发整乡推进、打造旅游小镇、城镇上山农民进城、发展园区经济、民族文化传承“五结合五促进”,为建设新型农村经济综合体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资源整合,聚力推进。每年整合涉农部门项目资金2亿元以上用于村庄改造,17亿元以上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每年整合所涉部门项目资金和市县(区)财政资金6亿元以上用于民居房补助。截至2016年底,全市累计完成投资473.8亿元,其中政府补助58.8亿元、群众自筹415亿元。
坚持机制创新,加速推进。多形式担保融资,建立“政府、银行、农民”共担风险的担保机制,探索“政府+银行+企业+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农户+户联会”的贷款模式,实行财政质押贷款、五户联保贷款、产业抵押贷款、“三权三证”抵押贷款、林权证抵押贷款、信用等级村贷款等方式,有效解决群众贷款难的问题。目前已建立市级平台公司一个,县(区)平台公司8个,向农发行申请到易地扶贫搬迁贷款63.76亿元。积极探索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特色旅游小镇打造“三合一”推进模式和移民、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特色旅游小镇打造、民族团结示范村“五合一”推进模式,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进程。
坚持产业支撑,高效推进。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企业等为经营主体,围绕市场需求,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发展科技示范园、生态文化产业园,加快建设高原特色农业基地,大力发展蔗糖、茶叶、核桃、咖啡、坚果、竹木、烤烟、橡胶产业,推进精深加工和农业转型发展。目前,全市已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社2114个,建成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地2151.02万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达145户。
坚持群众主体,联动推进。出台6个《意见》和《决定》,制定美丽村庄建设17条标准,让群众吃下建房有补助的定心丸,有力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群众主体作用,做到“户型自选、工队自找、贷款自愿、贷款自还、建房自建”。突出统规联建,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对涉及农户较多的安置点,以5至10户为一个单位,由群众公推直选出5至7人,组成联建委或理事会,采取“技术员+联建委+农户”的模式联合建设。对涉及农户较少的安置点,采取“技术员+农户+农户”的模式,互帮互助,一户一户建设。对个别具备自建能力的,实行统规自建。对完全无自主建房能力的特困群众,由政府兜底统规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