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实行“街长制”提升人居环境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如昆) 耿马自治县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街长制”助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
把县城主次干道划分为20条街道,由20名县处级领导担任“街长”,明确各个街道的责任领导、挂钩单位、街长和街道巡查员,对责任街道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管理。
各条街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是街道环境整治的主要责任人,坚持到街道进行巡查,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做到责任层层落实,业务层层细化,工作层层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部门与相关监管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建立信息沟通和互享平台,共同抓好城市管理工作,形成整体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加强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制意识,引导市民树立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群众文明素质。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和表彰激励机制,实行“周一全城洁净日”制度,开展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建洁净家园的良好氛围,巩固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提升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