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接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本报讯 (通讯员 刘运全) 我市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住建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自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接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目前接入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
该平台是住建部为方便跨地市就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而组织建设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就是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原来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继续缴存。接入该平台后,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统一在平台上为跨地市就业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两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之间通过平台完成转移业务的发起和接收,实现资金在行业系统内流转,能够确保业务真实、资金安全,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外地职工将账户转入临沧时,可以就近到临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区)机构申请办理,申请受理后,通过平台与转出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资金的转移,并尽快将转移的结果通知职工。本地账户转出外地时,由转入地公积金中心通过平台发送联系函,临沧住房公积金中心接收平台信息后及时办理。通过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