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环保法》以来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5件

刊发时间:2017-06-04 A1版  作者:王 燕 金皇仑

从严履行环保职责   共筑生态环保防线

实施新《环保法》以来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5件

  本报讯   (记者   王 燕   通讯员   金皇仑)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这是1989年我国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后的首次修订,其体现出六大亮点:立法理念创新,技术手段加强,监管模式转型,监管手段强硬,鼓励公众参与,法律责任严厉。
  为有效实施新《环保法》,自新法实施起,我市迅速成立环境联动执法领导小组,建立环境联动执法联勤制度,市环境保护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起四部门环境联动执法“联席会议、联络员、信息共享、紧急案件联合调查、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案件移送和奖惩”等制度,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去年11月,临翔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巡查检查发现,阮某在临翔区博尚镇南塘河非法在已取缔查封的采石场进行采石,破坏农用地约10亩,涉嫌严重破坏生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临翔区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临翔区森林公安分局处理。临翔区森林公安分局对犯罪嫌疑人阮某依法进行了批捕。
  环境保护的高压线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碰触。2015年以来,我市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对污染企业做到全覆盖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2015年,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2件,适用四个配套办法4件,其中:“限产和停产整治办法”案件2件、“查封、扣押办法”案件2件,罚款金额115.24万元。2016年,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6件,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6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案件1件,“限产停产整治办法”案件3件,“查封扣押办法”案件1件适用《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案件1件,累计罚款金额为252.91万元。截至今年5月,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17件,其中8件为“限产停产整治办法”案件,罚款金额107.05万元。严厉打击了环保违法犯罪。
  贯彻实施新《环保法》,要求社会各界树立环保法治意识,从严履行环保职责,携手同心向污染宣战,共筑生态环保防线。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订或出台,环境法律的理念更新,措施更实,要求更高,处罚更严,责任更明,权力更清,环境保护实践将在法治道路上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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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新《环保法》以来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5件

刊发时间:2017-06-04 A1版  作者:王 燕 金皇仑 【字体:大 中 小】

从严履行环保职责   共筑生态环保防线

实施新《环保法》以来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5件

  本报讯   (记者   王 燕   通讯员   金皇仑)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这是1989年我国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后的首次修订,其体现出六大亮点:立法理念创新,技术手段加强,监管模式转型,监管手段强硬,鼓励公众参与,法律责任严厉。
  为有效实施新《环保法》,自新法实施起,我市迅速成立环境联动执法领导小组,建立环境联动执法联勤制度,市环境保护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起四部门环境联动执法“联席会议、联络员、信息共享、紧急案件联合调查、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案件移送和奖惩”等制度,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去年11月,临翔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巡查检查发现,阮某在临翔区博尚镇南塘河非法在已取缔查封的采石场进行采石,破坏农用地约10亩,涉嫌严重破坏生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临翔区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临翔区森林公安分局处理。临翔区森林公安分局对犯罪嫌疑人阮某依法进行了批捕。
  环境保护的高压线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碰触。2015年以来,我市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对污染企业做到全覆盖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2015年,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2件,适用四个配套办法4件,其中:“限产和停产整治办法”案件2件、“查封、扣押办法”案件2件,罚款金额115.24万元。2016年,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6件,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6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案件1件,“限产停产整治办法”案件3件,“查封扣押办法”案件1件适用《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案件1件,累计罚款金额为252.91万元。截至今年5月,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17件,其中8件为“限产停产整治办法”案件,罚款金额107.05万元。严厉打击了环保违法犯罪。
  贯彻实施新《环保法》,要求社会各界树立环保法治意识,从严履行环保职责,携手同心向污染宣战,共筑生态环保防线。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订或出台,环境法律的理念更新,措施更实,要求更高,处罚更严,责任更明,权力更清,环境保护实践将在法治道路上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