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闻宣传应杜绝低俗性
网络发展变化日新月异,已呈网络大众化趋势走向,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多,各种新兴媒体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信息传播速度快捷,传播面广,受众面大,已是不争的事实。在迅猛发展的网络信息时代,作为党的新闻宣传、网络监管、舆论监督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如何杜绝新闻宣传的低俗性,首先要从广大从事新闻宣传工作者自身做起,其次是网络监管部门,最后是舆情监督机关。做好了上述三个方面的工作,就有可能杜绝或者减少新闻宣传中的低俗性信息泛滥或出现,从而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营造洁净的舆论空间和人文环境。
当前网络新闻宣传常见的低俗性信息分别有以下几种:一是市井生活中带有猎奇性的低级趣味的社会新闻;二是明星私人生活隐私曝光;三是一些带有刺激性的黄色花边新闻;四是一些枪杀、强奸、情杀等带有恐怖性质的负面信息。这些低俗的网络新闻是网站和媒体为了盲目提高点击率和追求金钱利益而采取的一种不正当手段,它无视社会公德,与新闻宣传的本意背道而驰,其危害性跟虚假新闻没有两样。这些网站和媒体通过受众窗口,向广大受众贩卖精神毒品,从而导致网络新闻中低俗新闻的泛滥,也致使假新闻和炒作新闻频频出现。这些现象的出现,使媒体的可信度受到了质疑和挑战,给社会健康发展带来了危害和负面影响。出现这些不良现象,与互联网管理部门对直播平台的约束和管理有着直接关系,这些低俗的网络新闻在不断挑战着社会道德底线。
有法律专家指出,由于目前法律上对低俗的社会新闻界定不够具体、不够明晰,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来约束和监督,为此导致一些低俗的社会新闻频打“擦边球”,最终导致愈演愈烈难于收拾的不良局面。网络作为当前人们获取信息的直接渠道和平台,国家网络监管部门应该针对其特点,出台细化监管的新依据、新规定,并纳入法治范畴,让网站从业人员和网络新闻撰稿人都明确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这些网络低俗新闻一个接一个地出现,首先足于说明当今现实社会低俗现象不同程度的客观存在。虽然低俗新闻是社会转型期的产物,是社会发展与人的素质提升的矛盾,但其这所以难于管控或监督乏力,是因为其背后存在一个灰暗的利益市场。商家通过这样的手段赚钱,媒体置道德良知而不顾,确实值得反思。从低俗新闻来说,它严重违背国情,伤风败俗,将外国垃圾肆无忌惮倾倒在我们的国土上,对社会负面影响极坏。这个时候,媒体就应该站出来发出正面的声音,坚决抵制这种低俗新闻的传播和泛滥,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高尚的主旋律。
通过认真分析总结,在这些低俗新闻个案背后都有明显共性所在,即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受现实利益的引诱和驱使,某些网络平台和新闻写作者抛弃社会良知为自己谋取利益。坚持正面宣传应成为新闻工作者职业遵循和操守,不能一切向钱看,一些网络平台和新闻写作者不能因为追逐利益最大化就不择手段,甚至于抛弃社会道德底线,为所欲为。
有专家学者指出,“社会发展进程中会有失范行为,这是正常现象,因为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当金钱占据了人的精神地盘,超越了法律道德,这就是市场机制失灵的时候。这个时候就应该由政府利用法律手段进行调控。”调控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一是利用民间组织行业协会,二是利用媒体和公众舆论,三是利用相关法律手段。“媒体是社会监督者,在社会发展进程中都具有双重身份,既要善于发现美,也要会发现丑,既要通过宣传美的东西,引导社会崇尚美,也要敢于揭露丑恶低俗的社会现象,通过正面引导,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新闻鉴别力,最终引导社会舆论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低俗现象成为新闻,并在网络信息平台上传播,这个时候就需要官方媒体的介入。媒体的力量来自于公众,也应该为公众服务。可是有些媒体以吸引读者为借口,以谋取利益为目的,对社会出现的低俗新闻现象津津乐道而不加抵制甚至推波助澜。这就是媒体没有正当行使自身权利和义务的不良体现。
媒体需要自律,也亟需他律。“低俗新闻的泛滥与眼下新闻门槛过低有直接的关系。”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方晓红认为,“有关部门对新闻内容道德层面的监管很松,睁只眼闭只眼,缺乏有效的把关。更深层的一个原因,国人道德教育的缺失,令社会诚信、廉耻、尊严等道德底线一再降低,即使是有素质的人面对低俗新闻也变得麻木,宁愿熟视无睹,不愿拍案而起。”
我国是社会主义制度,在新闻传播体制上应该与西方国家有严格的区分,面对新的社会转型期出现的这些低俗新闻现象,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明确相应的职能部门来加以严格管控和管理。各类新闻媒体也要严格自律,以传播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正能量为已任,坚决摈弃对社会发展产生负作用的低俗新闻,各类网站报刊媒体和杂志坚决杜绝花边新闻。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要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努力形成与党中央治国理政相适应的新闻品格和新闻力量,进一步提高新闻宣传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同时也给社会发展提供一个健康洁净的环境,净化社会空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