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9077人获益
刊发时间:2017-06-07 A3版  作者:刘荟琴

  本报讯   (通讯员  刘荟琴)    凤庆县在部门协作、政策宣传、精准施补、资金配套、优化程序、监督管理、督导检查等方面下功夫,全面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政策落实,着力提高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推动残疾人保障和福利事业不断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两项补贴”9077人,资金43.5万元,其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556 人,资金17.8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521人,资金25.7万元。
  凤庆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对象和补贴标准为:对凤庆县户籍,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对凤庆县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一级残疾证持有者每人每月70元,二级残疾证持有者每人每月40元。审批程序为自愿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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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9077人获益

刊发时间:2017-06-07 A3版  作者:刘荟琴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刘荟琴)    凤庆县在部门协作、政策宣传、精准施补、资金配套、优化程序、监督管理、督导检查等方面下功夫,全面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政策落实,着力提高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推动残疾人保障和福利事业不断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两项补贴”9077人,资金43.5万元,其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556 人,资金17.8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521人,资金25.7万元。
  凤庆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对象和补贴标准为:对凤庆县户籍,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对凤庆县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一级残疾证持有者每人每月70元,二级残疾证持有者每人每月40元。审批程序为自愿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