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举行
展示优秀成果 提高保护意识
2017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举行
本报讯 (记者 张之译) 6月10日,我市举办2017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以“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为主题,通过传统歌舞乐展演、传统技艺展示、文化遗产图片展览、传统手工艺品展示展销等形式,宣传展示近年来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动员全社会自觉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之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文化保护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进一步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许晓东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2017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文化遗产是我们祖先智慧的结晶,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无形文化遗产,是最古老也是最鲜活的文化历史传统,是国家、民族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资源,也是民族精神、民族情感、民族历史、民族个性、民族气质、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有机组成部分,保护和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
此次活动由市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主办,市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区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协办,通过宣传展示活动,大大拉近了非遗和群众的距离,既体现了对非遗的记忆又体现了传承发展,充分体现了在活动中记忆,在记忆中发展的非遗保护精髓要义。
近年来,我市的非遗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县、乡非遗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9项、市级名录112项、县级名录52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38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51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421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6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74个。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在促进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