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社员股金处置意见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简称“临翔区联社”)于2017年5月26日在临翔区联社三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在临翔区联社的基础上改制组建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临翔农村商业银行”),并通过了临翔区联社原社员股金处置意见的议案,即在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和净资产量化分配(剔除清查评估确认的原股金、有特定用途的资本公积、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形成的公共积累)的基础上,对临翔区联社原社员股金进行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方式
(一)原入股社员符合发起人条件并自愿作为临翔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的社员,其所持股金按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确认及净资产量化分配后的股份数额,以1:1的比例全部转换为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二)原入股社员不符合发起人条件,或者符合发起人条件但不愿作为临翔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的社员,参考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确认的每股净资产,按市场化原则,履行完备法律手续后,将所持临翔区联社股金全部转让给符合临翔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的受让方。
(三)采取公告等法律程序后仍不能确认处置意愿的社员(包括但不限于不符合临翔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且未在公告期内选择股金转让、其他未在公告期内明确股金处置方式以及无法取得联系确认身份的社员),其所持股金按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确认及净资产量化分配后的股份数额,由筹建工作小组办理清退。清退价格按照净资产量化分配后剔除资产评估增值、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所形成公共积累等有特定用途净资产的可供分配每股净资产计算,清退款项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临翔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后,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不再具有股金属性且不再享有股金分红等权利,今后确认临翔区联社原社员身份后,可凭所持有的临翔区联社股金证及有效证件办理退款手续。
二、公告期
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8月19日在临翔区联社营业网点公告60天。
三、办理方式
请临翔区联社社员于公告期满前,前往临翔区联社改革办(临翔区联社四楼)确认股金处置方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无法确认社员意愿,按照处置方式(三)进行处理。
四、咨询联系方式
本公告任何未尽事宜由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负责解释。社员对原社员股金处置事宜有任何疑问,可向筹建工作小组咨询。
联系人:施朝萍 13988361687
电话:0883-2163055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路176号
特此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17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