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位社员:
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7年5月26日在联社三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社员代表51名,实到社员代表51名,实到社员代表人数占应到社员代表人数的100%。会议由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召集,由理事长李荣春主持。本次会议特别邀请了临翔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临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范和昌同志、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科科长杨仕江同志、临沧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副科级监管干部刘昆华同志、省联社临沧办事处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镇荣同志,以及临翔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同志莅临会议。
本次会议就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拟改制组建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改制组建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8项议案,现将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议内容
(一)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1号: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改制组建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改制组建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登记注册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时,依法注销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取消其法人资格;原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所有债权和债务由改制后的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二)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2号: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的议案》。
(三)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3号: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
(四)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4号: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处置工作方案》。
(五)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5号: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授权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筹建工作小组可根据法律法规和银监部门的规定要求,对筹建工作方案进行部分内容的调整和修改; 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可根据法律法规和银监部门的规定要求,对《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处置工作方案》进行部分内容的调整和修改;授权筹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对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确认并处置、分配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净资产;授权筹建工作小组作为申请人向银监部门提交筹建申请和开业申请,全权负责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和开业的相关工作。以上授权事项有效期限自本次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之日止。
(六)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6号: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基准日至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期间经营成果处置意见的议案》,同意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基准日至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期间的经营成果归全体社员(股东)所有。
(七)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7号: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社员股金处置意见的议案》,同意:一、符合发起人条件并自愿作为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社员,其所持股金按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确认及净资产量化分配后的股份数额,以1:1的比例全部转换为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二、不符合发起人条件,或者符合发起人条件但不愿作为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社员,参考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确认的每股净资产,按市场化原则,履行完备法律手续后,将所持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全部转让给符合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条件的受让方。三、采取公告等法律程序后仍不能确认处置意愿的社员(包括但不限于不符合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且未在公告期内选择股金转让、其他未在公告期内明确股金处置方式、以及无法取得联系确认身份的社员),其所持股金按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确认及净资产量化分配后的股份数额,由筹建工作小组办理清退。清退价格按照净资产量化分配后剔除资产评估增值、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所形成公共积累等有特定用途净资产的可供分配每股净资产计算,清退款项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后,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不再具有股金属性且不再享有股金分红等权利,今后确认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社员身份后,可凭所持有的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证及有效证件办理退款手续。
(八)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8号: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委托授权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的议案》,同意委托授权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李荣春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办理工商登记等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和开业的相关法律文件,以上授权事项有效期限自本次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之日止。
二、律师见证意见
会议由云南博凡律师事务所杨静、林平律师进行全程法律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过程,出席会议社员代表的人数、代表资格、议案内容、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决议内容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三、公告期
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8月19日在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公告60天。
四、备查文件
上述决议、议案及其附件、法律意见书,可到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查阅。各位社员如对本次会议决议内容及组建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宜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6月27日前将书面意见(带身份证、股金证原件和复印件)递交到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临翔区联社四楼),逾期概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朝萍 13988361687
电话:0883-2163055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路176号
邮编:677000
附:见证律师联系电话:
杨 静 13888702582 林 平 13577187438
特此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云南临沧临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17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