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街长制”叫好
“街长制”是我市实施的街道保洁、绿化美化的管理制度,街长不是官衔,是县(区)领导义务履行职责治理街道“脏乱差” 的负责人。“街长制”实行以来,街道 “脏乱差” 治理立竿见影出成效,上至领导干部、下至百姓群众,形成了人人参与、门前三包、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共同营造规范有序、清洁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
其实,人人都想要干净舒适的绿色生存环境。实行“街长制”管理以来,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城区全面实施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的“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街道干净整洁了,干部群众眼见为实,感受得到,纷纷为城乡实行“街长制”管理真好!
就拿笔者所在的耿马自治县而言,“街长制”实施以来,该县把县城主次干道划分为20条街道,由20名县处级领导担任街长,明确各个街道的责任领导、挂钩单位、街长和街道巡查员、保洁员,对责任街道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管理,做到责任层层落实,业务层层细化,工作层层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实施“街长制”管理制度,不是一时之秀,关键在于形成长效机制,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制意识,引导市民树立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群众文明素质,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建洁净家园,实现优美生态宜居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