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的践行者
临沧是个青山绿水、蓝天白云,充满魅力和绿色的美丽地方。在历史长河的洗礼下,大自然为临沧人民留下了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然而,在我们不断探寻文明、建设美丽家园的过程中,垃圾乱扔乱倒、河道污染、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这些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居住质量和城市的文明建设。
2016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新一轮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在全市拉开帷幕。通过一年来的大力宣传和强有力的措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在全市形成了“家喻户晓、主动参与、全员行动”的良好氛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更是成为全市人民追求健康生活和美好宜居环境的一致目标。
通过一年实践,记者发现,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需要的是行动力和执行力。因此,作为城市的一份子,我们要做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的践行者。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破坏生态、扰乱秩序、危害公众利益的陋习,提高自身文明素养、主动参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和细节做起,不乱吐乱扔、不乱堆乱放、不乱画乱贴、不私搭乱建、不占道经营,用实际行动支持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做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的拥护者。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决心坚定、措施有力,重点整治了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乱象,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规建筑、乱停乱放等行为,我们不仅要坚持、拥护好城乡人居环境改造提升的举措,更要发动身边的亲人、邻里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并主动参与。要做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的传播者。临沧是我们共同生活的美丽家园,因此,我们要树立“主人翁”意识,争做文明的播音员,向家人、邻里、朋友积极主动宣传文明行为。要做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的监督者。我们不仅要积极主动参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还要主动制止和劝阻损害城乡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投诉和举报影响城乡人居环境的脏乱差等现象,齐心协力实现城乡人居环境的共治共管、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