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刊发时间:2017-07-10 A3版  作者:罗 伟

  近年来,沧源自治县纪委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通过查办案件、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正在形成,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各级纪委要主动争取各方支持,主动担当、大胆探索、敢于攻坚,才能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量化培训为前提,层层对接要求。将“两个责任”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县委党校各级干部培训重点内容,详细解读“两个责任”内涵以及履责途径,做到学习宣传全覆盖,将学习成效列入“两个责任”落实督查内容之一,破解认知模糊问题。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廉政知识学习考评档案,明确必学内容及考核要求,督促干部自觉参加学习活动。建议上级纪委组织有丰富工作经验干部或专家学者,采用巡回演讲模式送廉课下基层,一年至少开展1次送课到基层活动,集中对县、乡、村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教育。
  明责分解为基础,联动扛起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厘清责任清单,每年从领导、教育、管理、检查考核、示范等五个方面,形成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步骤、落实措施、时间节点,构建起完整的责任链条,形成合力联动。结合省委、市委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探索对基层党委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细化、量化的途径,尤其是对班子主要负责人划定“硬杠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五个一”活动以落实监督责任:组织一轮党风政风巡查、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举办一场警示教育会、开展一系列廉政知识培训、选送一台廉政小品小戏。
  创新驱动为关键,督查传导压力。责任层层传导是否到位,督促检查是关键。沧源县一贯注重督查推动方式创新,除签字背书、定期报告等常规方式外,今年将继续深化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受评”机制,明确述责主要内容,包括落实主体责任主要做法、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存在问题等,优化受评方式方法;继续探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机制,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工作制度,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巡查工作,组成相对固定的巡查队伍,重点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提升党风政风监督实效;规范责任落实专项约谈机制,建立县委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主要负责人双重约谈机制,明确约谈原则、方式、重点,充分发挥约谈提醒督促作用。
  健全制度为根本,保障目标落实。根据上级要求,探索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启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准确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具体依据和标准。同时探索完善“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和启动具体程序、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内容,提升责任追究实际成效,筑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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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刊发时间:2017-07-10 A3版  作者:罗 伟 【字体:大 中 小】

  近年来,沧源自治县纪委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通过查办案件、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正在形成,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各级纪委要主动争取各方支持,主动担当、大胆探索、敢于攻坚,才能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量化培训为前提,层层对接要求。将“两个责任”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县委党校各级干部培训重点内容,详细解读“两个责任”内涵以及履责途径,做到学习宣传全覆盖,将学习成效列入“两个责任”落实督查内容之一,破解认知模糊问题。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廉政知识学习考评档案,明确必学内容及考核要求,督促干部自觉参加学习活动。建议上级纪委组织有丰富工作经验干部或专家学者,采用巡回演讲模式送廉课下基层,一年至少开展1次送课到基层活动,集中对县、乡、村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教育。
  明责分解为基础,联动扛起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厘清责任清单,每年从领导、教育、管理、检查考核、示范等五个方面,形成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步骤、落实措施、时间节点,构建起完整的责任链条,形成合力联动。结合省委、市委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探索对基层党委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细化、量化的途径,尤其是对班子主要负责人划定“硬杠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五个一”活动以落实监督责任:组织一轮党风政风巡查、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举办一场警示教育会、开展一系列廉政知识培训、选送一台廉政小品小戏。
  创新驱动为关键,督查传导压力。责任层层传导是否到位,督促检查是关键。沧源县一贯注重督查推动方式创新,除签字背书、定期报告等常规方式外,今年将继续深化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受评”机制,明确述责主要内容,包括落实主体责任主要做法、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存在问题等,优化受评方式方法;继续探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机制,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工作制度,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巡查工作,组成相对固定的巡查队伍,重点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提升党风政风监督实效;规范责任落实专项约谈机制,建立县委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主要负责人双重约谈机制,明确约谈原则、方式、重点,充分发挥约谈提醒督促作用。
  健全制度为根本,保障目标落实。根据上级要求,探索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启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准确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具体依据和标准。同时探索完善“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和启动具体程序、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内容,提升责任追究实际成效,筑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障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