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坠底

刊发时间:2017-07-12 A3版  作者:

  本报讯   今年以来,耿马自治县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挺纪在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小落细。
  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分解县委、政府、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122项,签订责任书101份;廉政审查25个单位349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7人次。抽查检查发现纪律作风问题 108个,立行立改40个、督办68个;“小金库”专项整治集体约谈部门负责人20人,抽查8个单位发现问题19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8份。通报不作为慢作为典型问题1起9个单位,约谈乡(镇)党委和纪委负责人6人。立案审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推进缓慢滞后、责任落实不到位乡(镇)党委书记1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三轮次,抽查走访建档立卡户273户,发现问题64个,下发整改通知28份。公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资金184期(次)5200.89万元47191人,集体资金1432万元;编写上报市级宣传稿件188篇,采用177篇(次)。编发“清风耿马”114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件(次),初核违纪线索27件,立案10件10人,结案17件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0人(次);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项教育活动,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学习40余场次。开展敬业之星、团结之星、守纪之星评比活动5轮次,提拔调整纪检监察干部11人;督促完成第一轮巡察问题整改43个,启动第二轮巡察工作。
  县纪委宣传部供稿

返回
2025年07月08日  第7634期 往期报纸>>
新闻热线:0883-2143727 广告热线:0883-2143722
在线投稿:ynlcrbs@126.com

耿马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坠底

刊发时间:2017-07-12 A3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今年以来,耿马自治县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挺纪在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小落细。
  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分解县委、政府、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122项,签订责任书101份;廉政审查25个单位349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7人次。抽查检查发现纪律作风问题 108个,立行立改40个、督办68个;“小金库”专项整治集体约谈部门负责人20人,抽查8个单位发现问题19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8份。通报不作为慢作为典型问题1起9个单位,约谈乡(镇)党委和纪委负责人6人。立案审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推进缓慢滞后、责任落实不到位乡(镇)党委书记1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三轮次,抽查走访建档立卡户273户,发现问题64个,下发整改通知28份。公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资金184期(次)5200.89万元47191人,集体资金1432万元;编写上报市级宣传稿件188篇,采用177篇(次)。编发“清风耿马”114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件(次),初核违纪线索27件,立案10件10人,结案17件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0人(次);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项教育活动,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学习40余场次。开展敬业之星、团结之星、守纪之星评比活动5轮次,提拔调整纪检监察干部11人;督促完成第一轮巡察问题整改43个,启动第二轮巡察工作。
  县纪委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