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定17所中小学为市级实验教学示范校

刊发时间:2017-07-18 A3版  作者:李 毅 杨银涛

  本报讯 (通讯员  李 毅  杨银涛)   近期,市教育局根据《临沧市中小学创建实验教学示范校评估暂行办法》和《临沧市中小学创建实验教学示范校评估细则》,组织力量完成了对17所“临沧市第二批实验教学示范校”的评估认定工作。
  第二批实验教学示范校分别是: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第二完全小学、凤山镇前峰完小、青树中学、大寺中学、勐佑中学、雪山中学、新华中学、新华完小、腰街中学,云县民族中学、爱华完小、爱华镇长坡岭小学,沧源自治县民族中学、民族小学,耿马自治县勐永镇中学,永德县大雪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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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定17所中小学为市级实验教学示范校

刊发时间:2017-07-18 A3版  作者:李 毅 杨银涛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李 毅  杨银涛)   近期,市教育局根据《临沧市中小学创建实验教学示范校评估暂行办法》和《临沧市中小学创建实验教学示范校评估细则》,组织力量完成了对17所“临沧市第二批实验教学示范校”的评估认定工作。
  第二批实验教学示范校分别是: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第二完全小学、凤山镇前峰完小、青树中学、大寺中学、勐佑中学、雪山中学、新华中学、新华完小、腰街中学,云县民族中学、爱华完小、爱华镇长坡岭小学,沧源自治县民族中学、民族小学,耿马自治县勐永镇中学,永德县大雪山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