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点赞
自云南省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以来,各级各部门围绕“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真抓实干,城乡人居环境有了明显变化。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发展全域旅游、促进开放合作、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聚焦治脏治乱,突出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以实际成效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升党委、政府的形象。以更高的标准、更硬的措施、更严的作风、更实的工作,深入实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突出分级推进、区别对待,把深入实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与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结合起来抓城市治脏治乱工作,通过城市的治脏治乱来带动乡(镇)集镇、村庄的治脏治乱,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全面覆盖。
在管理城市上狠下功夫,向管理要效益。突出目标导向,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工作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突出责任导向,落实责任主体,层层落实目标任务;突出督查考核导向,通过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突出结果导向,注重结果应用。
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多种载体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突出提高人民群众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重要性的认识,突出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突出通过集中治理、全面改善、长效提升,营造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让群众生活得更健康、更美好、更幸福。
通过集中治理、全面改善、长效提升,营造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让群众生活得更健康、更美好、更幸福;使城市功能更加完善、交通出行更加方便、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舒适的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指数,充分享受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成果;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与生态双赢共进的良好格局。环境是大家的,需要人人参与,人人参与包括提高素质和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