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本报讯 (通讯员 李 微) “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党建工作,全年须召开全局性的党建工作会议1次以上,每季度须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例会不少于1次、召开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例会不少于1次。”“坚持把每月1日作为‘党费日’,党员在‘党费日’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近日,沧源自治县出台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十五项规定,包括发展党员工作、“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内容,以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正常化、严肃化。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交流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通过每季度严要求、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让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成为常态。全县477个党支部10290名党员严格按照精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开好季度组织生活会,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讲真话、道真情,平等交流、诚意交心,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预期效果。在党员积分管理上,该县还创造性地为93个村(社区)制作了《党员积分管理情况公示栏》,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申报积分1次,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初评党员积分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评定和公示党员积分1次,同时把广大党员在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中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党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动员广大党员争当“践行者”“领跑者”和“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