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零时起我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刊发时间:2017-08-20 A1版 作者:吉文琤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吉文琤)根据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有关精神,从8月26日零时起,临沧市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具体措施为,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三个渠道进行补偿,原则上财政补助不低于10%,通过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不高于80%,医院通过降低运行成本自行消化不高于10%。按照体现劳务、降低设备、结构调整、升降搭配原则,兼顾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调整了16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提高了120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了41项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开展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