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处7件劳动争议案件

刊发时间:2017-08-31 A2版  作者:李源光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源光)   近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职能,成功调处了7件涉及请求补发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非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等问题的劳动争议案件,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案件后,及时依法组成仲裁庭,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谈话沟通、讲明案情、分析利害,重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理出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通过仲裁庭调查和仲裁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仲裁庭调解意见并达成一致调解协议,7名申请人从原单位领取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待岗期间基本生活费共计184291.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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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处7件劳动争议案件

刊发时间:2017-08-31 A2版  作者:李源光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源光)   近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职能,成功调处了7件涉及请求补发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非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等问题的劳动争议案件,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案件后,及时依法组成仲裁庭,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谈话沟通、讲明案情、分析利害,重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理出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通过仲裁庭调查和仲裁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仲裁庭调解意见并达成一致调解协议,7名申请人从原单位领取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待岗期间基本生活费共计184291.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