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保障贫困对象住房安全
本报讯 (通讯员 向 丽)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双江自治县按照“严控建房面积不超标、严控贷款规模不返贫、严控举债规模真脱贫”的原则,同步推进卡内贫困户与卡外贫困户的农村危房改造。
精准锁定改造对象,加快推进漏评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低保户的危房改造,年内完成2000户以上。因户施策,新建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13至18平方米范围,通过修缮加固可以排危的一律采取修缮加固,对五保户、孤儿户、光棍户等特殊群体的危房改造,采取集中建、挂靠建等方式推进。采取“由建房农户委托理事会与物资供应方统一采购,县政府进行担保和控制价格”的方式,对建房所需的物资进行统一采购,并积极帮助指导理事会、农户采取统规联建和选择施工队,动员农户现有劳力以打工的方式参与自己的安居房建设。同时,县、乡(镇)两级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保障村组道路畅通,降低运输成本,聚焦脱贫重点,保障贫困对象住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