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及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刊发时间:2017-09-04 A3版  作者:李繁荣

  为打赢沧源脱贫攻坚战,落实精准扶贫的各项措施是基础,做好做实贫困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是关键。为此,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岩帅镇贫困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研,对相关资料进行详细的分析。
  岩帅镇自6月19日启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以来,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零错评、零漏评、零错退”工作目标,主动担责、统筹协调,切实强化“四个意识”,牢记“七个务必”,扛实压紧责任,认真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工作时间、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完善相关配套参考资料,适时跟踪督查各阶段进展情况,严格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到不走样、不走偏,圆满完成了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但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调整中还存在宣传引导不够广泛深入,档案资料不齐全、管理不规范,信息录入不精准等问题,贫困户发展动力不足,产业扶贫成效不明显,驻村结对帮扶需加力。为此,对进一步完善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常态化规范化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做到动态精准识别。一要吃透中央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有关扶贫政策的宣传,对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目的要求再宣传、再动员,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部署上来,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对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并及实时更新,既不要遗漏真正的贫困人口,也不要把非贫困人口纳入扶贫对象,切实做好贫困人口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脱贫退出和返贫纳入动态管理机制。三要经常按照标准对大数据平台的相关信息数据进行再筛查、再比对、再核实,推动错评率、漏评率、错退率、漏退率4个指标全部归零,确保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二、进一步认真按照《云南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精准扶贫档案资料。经常性地做好从贫情分析、实地调查、信息数据复核、初步方案提出、公开评议到逐级审定各个环节都应做到程序到位、过程完整、信息资料真实可靠、可追溯可查询,使动态管理真正常态化。
  三、因村因户施策,实现精准扶贫。一是根据建档立卡数据分析,再次认真分析每户贫困户致贫的主要原因,比如因灾、因病、因学、缺技术、缺劳力、缺发展资金等,并结合贫困程度,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的要求,逐村逐户量身定制帮扶计划,细化帮扶任务、标准、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号准“病脉”、开好“处方”、抓出“良药”,让贫困户得到有力扶持,实现增收脱贫。二是因户制宜实施“五个一批”行动计划,用好用活扶贫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教育扶贫、医疗救助扶持、民政救助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等惠民政策;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农村低保等民政救助方式兜底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有耕地或其他资源,但缺资金、缺产业、缺技能的,要立足当地资源,因农制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通过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就地脱贫;对符合脱贫标准的脱贫户,要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出现。三是发挥贫困户主体作用,引导他们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克服消极的思想情绪和“等、靠、要”的惰性心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
  四、突出产业扶贫,促进农民长效增收。一是牢固树立产业扶贫理念,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产业扶贫的多种模式,狠抓市场前景广阔、带动能力强、具有效益优势的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二是积极推行“公司+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化发展模式,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致富能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把贫困群众的利益联结起来,引导其通过土地流转,增加租金收入和务工收入,助推贫困村经济发展、贫困户增加收入,实现长效脱贫。三是积极扶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大户和致富带头人,鼓励其带领贫困户共同发展特色产业;对扶贫投入力度大的企业,在行政审批、税收、资金等政策上予以倾斜,以形成贫困户增收、企业增效互惠互利的双赢机制。同时,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对资金短缺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给予支持和帮助。
  五、整合项目资源,实施精准帮扶。一是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握精准扶贫的政策不断调整释放机遇,继续跟踪研究精准扶贫政策,完善扶贫规划,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力争最大限度地享受优惠政策。二是要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加强道路交通、人畜饮水、农电水利、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增强驻村帮扶干部责任,细化帮扶任务,创新帮扶形式,为群众选路子、上项目、教技术、筹资金、供信息,变“输血”为“造血”,确保帮扶工作的实效性。
  六、强化考核问效、确保如期脱贫。一是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提高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和县级部门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依据,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对表现突出、完成减贫任务好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违反纪律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行政问责、严肃处理,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精准扶贫、谋事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二是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贫困村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选好致富“带路人”切实发挥驻村工作组和村“第一书记”的作用,真正让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三是乡(镇)党委、政府要多请示多汇报,有信心、有决心扎实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要深化镇情、村情的再认识,用好、用活政策,谋划好适宜本乡(镇)、本村发展的产业,只有把产业发展起来,做实做优才能实现精准脱贫。四是建议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县“两办”督查室、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成立相应的监督工作组,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和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真正用在扶贫开发上。

返回
2025年07月09日  第7688期 往期报纸>>
新闻热线:0883-2143727 广告热线:0883-2143722
在线投稿:ynlcrbs@126.com

对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及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刊发时间:2017-09-04 A3版  作者:李繁荣 【字体:大 中 小】

  为打赢沧源脱贫攻坚战,落实精准扶贫的各项措施是基础,做好做实贫困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是关键。为此,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岩帅镇贫困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研,对相关资料进行详细的分析。
  岩帅镇自6月19日启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以来,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零错评、零漏评、零错退”工作目标,主动担责、统筹协调,切实强化“四个意识”,牢记“七个务必”,扛实压紧责任,认真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工作时间、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完善相关配套参考资料,适时跟踪督查各阶段进展情况,严格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到不走样、不走偏,圆满完成了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但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调整中还存在宣传引导不够广泛深入,档案资料不齐全、管理不规范,信息录入不精准等问题,贫困户发展动力不足,产业扶贫成效不明显,驻村结对帮扶需加力。为此,对进一步完善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常态化规范化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做到动态精准识别。一要吃透中央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有关扶贫政策的宣传,对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目的要求再宣传、再动员,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部署上来,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对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并及实时更新,既不要遗漏真正的贫困人口,也不要把非贫困人口纳入扶贫对象,切实做好贫困人口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脱贫退出和返贫纳入动态管理机制。三要经常按照标准对大数据平台的相关信息数据进行再筛查、再比对、再核实,推动错评率、漏评率、错退率、漏退率4个指标全部归零,确保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二、进一步认真按照《云南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精准扶贫档案资料。经常性地做好从贫情分析、实地调查、信息数据复核、初步方案提出、公开评议到逐级审定各个环节都应做到程序到位、过程完整、信息资料真实可靠、可追溯可查询,使动态管理真正常态化。
  三、因村因户施策,实现精准扶贫。一是根据建档立卡数据分析,再次认真分析每户贫困户致贫的主要原因,比如因灾、因病、因学、缺技术、缺劳力、缺发展资金等,并结合贫困程度,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的要求,逐村逐户量身定制帮扶计划,细化帮扶任务、标准、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号准“病脉”、开好“处方”、抓出“良药”,让贫困户得到有力扶持,实现增收脱贫。二是因户制宜实施“五个一批”行动计划,用好用活扶贫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教育扶贫、医疗救助扶持、民政救助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等惠民政策;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农村低保等民政救助方式兜底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有耕地或其他资源,但缺资金、缺产业、缺技能的,要立足当地资源,因农制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通过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就地脱贫;对符合脱贫标准的脱贫户,要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出现。三是发挥贫困户主体作用,引导他们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克服消极的思想情绪和“等、靠、要”的惰性心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
  四、突出产业扶贫,促进农民长效增收。一是牢固树立产业扶贫理念,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产业扶贫的多种模式,狠抓市场前景广阔、带动能力强、具有效益优势的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二是积极推行“公司+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化发展模式,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致富能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把贫困群众的利益联结起来,引导其通过土地流转,增加租金收入和务工收入,助推贫困村经济发展、贫困户增加收入,实现长效脱贫。三是积极扶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大户和致富带头人,鼓励其带领贫困户共同发展特色产业;对扶贫投入力度大的企业,在行政审批、税收、资金等政策上予以倾斜,以形成贫困户增收、企业增效互惠互利的双赢机制。同时,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对资金短缺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给予支持和帮助。
  五、整合项目资源,实施精准帮扶。一是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握精准扶贫的政策不断调整释放机遇,继续跟踪研究精准扶贫政策,完善扶贫规划,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力争最大限度地享受优惠政策。二是要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加强道路交通、人畜饮水、农电水利、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增强驻村帮扶干部责任,细化帮扶任务,创新帮扶形式,为群众选路子、上项目、教技术、筹资金、供信息,变“输血”为“造血”,确保帮扶工作的实效性。
  六、强化考核问效、确保如期脱贫。一是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提高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和县级部门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依据,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对表现突出、完成减贫任务好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违反纪律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行政问责、严肃处理,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精准扶贫、谋事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二是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贫困村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选好致富“带路人”切实发挥驻村工作组和村“第一书记”的作用,真正让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三是乡(镇)党委、政府要多请示多汇报,有信心、有决心扎实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要深化镇情、村情的再认识,用好、用活政策,谋划好适宜本乡(镇)、本村发展的产业,只有把产业发展起来,做实做优才能实现精准脱贫。四是建议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县“两办”督查室、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成立相应的监督工作组,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和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真正用在扶贫开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