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及时兑付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补助资金
刊发时间:2017-09-13 A2版 作者:杨东葵 胡媛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杨东葵 胡媛) 近期,省、市财政部门下达沧源自治县“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资金450万元,其中,省级配套资金31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35万元。目前,该县已有29家微型企业通过评审,按每户补助3万元的标准,87万元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剩余补助资金计划于今年11月底全部兑付完毕。
据了解,所下达资金将用于扶持该县150户微型企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的及时发放,将有力扶持沧源县微型企业发展,力促大众创业,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今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补助资金调整为直接补助资金配套,由省、州(市)两级财政按照7:3的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