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纪委抓实“学思践悟”学习交流
强化认识 强化学习 强化质量
云县纪委抓实“学思践悟”学习交流
本报讯 (通讯员 周文军) 今年以来,云县纪委“三强化”抓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学思践悟”学习交流活动,以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能力、履职能力和创新能力,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业务水平。
强化认识。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工作业务水平不高,政策法规掌握不全面等问题,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开展“学思践悟”交流活动工作,多次召开县纪委班子会议、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中开展“学思践悟”交流研讨活动实施方案》,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开展“学思践悟”交流研讨活动工作作了总体安排部署,同时,要求各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县纪委监察局部(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思践悟”活动的重要性,结合乡(镇)和部门工作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开展“学思践悟”交流研讨活动达到目的,取得实效。
强化学习。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组织本部门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等方式,重点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营造崇尚学习,勤于钻研,鼓励创新,推崇实干的良好氛围。
强化学习质量。通过开展学习,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带头维护党章,模范执行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好案是不称职”思想,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工作业务水平不高,政策法规掌握不全面等问题。2017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87件,其中:初核了结17件,通报批评5件,诫勉谈话6件,立案30件,结案21件,给予党纪处分19人,政纪处分2人,正在办理4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