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物“活”起来

刊发时间:2017-09-19 A3版  作者:李名丽

耿马保护与发掘并用

让文物“活”起来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名丽) 今年以来,耿马自治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稳步推进文物保护工作。
  深入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对全县58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走访调查,摸清底数,对23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28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挂牌保护,对7项自然损毁消失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登记申报。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签定文物保护责任书,确保文物得到有效维护,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范围、保护标志、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
  抓好不可移动文物升级申报和建档管理工作。加强走访调查,深入挖掘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渊源及文化内涵,做好文物调查、建档、保存。做好勐简佛洞地遗址和耿马土司官道勐撒段旧址等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东老佛寺遗址、科且墓群等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升级申报工作,对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依法保护。
  争取资金修缮不可移动文物。县政府在财力匮乏的情况下,及时拨付文物保护工作经费20万元,对涉及城乡建设、旅游开发的古建筑和传统村落及野外的古遗址、古墓葬等文物采取原址保护、迁移、修缮等有效保护方式。目前,对勐永土司墓群、南京章遗址、滇缅铁路孟定段芒卡隧道旧址进行了修缮,保护了历史文物资源。
  开展野外文物抢救性发掘工作。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作为县级文物部门,积极配合省市文物部门开展野外文物抢救性发掘工作,先后抢救清理性发掘了勐简佛洞地遗址、耿马土司官道勐撒段旧址、甘东公园寺庙遗址等,使一批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加强文物保护宣传。通过制定文物保护方案、开展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制作发放文物宣传册、设立文物保护标志碑,提升文物的美誉度和影响力,让群众知法、懂法,自觉地参与到保护文物的行列当中来,切实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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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物“活”起来

刊发时间:2017-09-19 A3版  作者:李名丽 【字体:大 中 小】

耿马保护与发掘并用

让文物“活”起来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名丽) 今年以来,耿马自治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稳步推进文物保护工作。
  深入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对全县58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走访调查,摸清底数,对23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28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挂牌保护,对7项自然损毁消失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登记申报。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签定文物保护责任书,确保文物得到有效维护,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范围、保护标志、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
  抓好不可移动文物升级申报和建档管理工作。加强走访调查,深入挖掘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渊源及文化内涵,做好文物调查、建档、保存。做好勐简佛洞地遗址和耿马土司官道勐撒段旧址等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东老佛寺遗址、科且墓群等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升级申报工作,对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依法保护。
  争取资金修缮不可移动文物。县政府在财力匮乏的情况下,及时拨付文物保护工作经费20万元,对涉及城乡建设、旅游开发的古建筑和传统村落及野外的古遗址、古墓葬等文物采取原址保护、迁移、修缮等有效保护方式。目前,对勐永土司墓群、南京章遗址、滇缅铁路孟定段芒卡隧道旧址进行了修缮,保护了历史文物资源。
  开展野外文物抢救性发掘工作。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作为县级文物部门,积极配合省市文物部门开展野外文物抢救性发掘工作,先后抢救清理性发掘了勐简佛洞地遗址、耿马土司官道勐撒段旧址、甘东公园寺庙遗址等,使一批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加强文物保护宣传。通过制定文物保护方案、开展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制作发放文物宣传册、设立文物保护标志碑,提升文物的美誉度和影响力,让群众知法、懂法,自觉地参与到保护文物的行列当中来,切实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