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加压严明“两节”纪律作风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桂莲) 近日,永德县纪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中秋”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对“国庆”“中秋”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事项进行安排部署,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通知》重申,节庆假日“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确保党员干部不破防线、不触底线。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组织开展好节假日期间辖区范围内的纪律作风监督检查。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典型问题要在全县范围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力信号。要畅通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做到不留监督死角,依靠群众力量盯“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