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通过验收
本报讯 (通讯员 董文静 李丽君 段志兵 周 楠) 9月22日至23日,受国家住建部委托,由四川省住建厅组成的专家组深入镇康县,全面系统考查镇康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
镇康县作为全省最早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之一,是我市率先创建并获得省级园林县城称号的县,也是目前全市唯一申报国家园林县城的县。创建过程中,本着国家园林县城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严格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国家园林县城绿化标准实施建设,通过全力施策,创建工作成绩显著。截至2015年底,镇康县城建成区面积为3.83平方公里,人口3.51万人,建成区内现有各类绿地面积1360600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1543500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面积396855平方米,生产绿地面积161600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282494平方米,附属绿地面积360543平方米,其他绿地面积159108平方米,绿地率为35.5%,绿化覆盖率40.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29平方米,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要求。
专家组通过认真查阅档案资料和深入南伞口岸国门、河畔公园、园林小区、观景塔公园、园林单位、曳牛洞公园、供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共9个考查点,围绕城市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等方面,在软件设施、硬件设施等多个方面进行实地考查。
经过综合评议后,专家组认为,镇康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工作,2015年以来,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县城建设与绿地建设并重,努力建成具有边疆民族特色的口岸县城,城区形象、生态建设、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园林绿化制度逐步健全,道路绿化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各项考核指标符合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要求,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