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入扫尾阶段
制定方案 落实责任 强化监督
临翔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入扫尾阶段
本报讯 (通讯员 倪 懿) 临翔区抓实 “一方案四措施”, 全面推进“10·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高效开展。当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已进入后期扫尾阶段。
科学制定恢复重建方案。该区围绕建设“村美、民富、人欢乐”的美丽家园目标,着力完善重建规划,提出了《临翔区“10·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方案》等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灾区受损民房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四大工程”建设任务。
努力做到三个充分。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确保民房重建顺应群众期盼、符合群众意愿、达到群众要求。充分发挥群众智慧,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确保民房重建符合实际、因地制宜、卓有成效、安全可靠、富有特色。自力更生,明确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群众的自主性,自建、自管、自住。
实行四级“包保”责任制。认真落实“八包八保”工作要求,继续推进主要区级领导挂钩服务包保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包保村组,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包户工作制度,确保区直单位干部职工包保10户以上转移农户,重点解决好灾区群众的“吃、喝、穿、住、行、医、学、稳、灾”问题。
严格执行六项制度。认真履行项目管理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责任承诺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六项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切实提高监督检查水平。对恢复重建资金和重要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强化恢复重建目标管理,按月通报重建项目的推进情况,及时公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物资使用、项目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质量、资金、干部不出问题。
加强督查责任落实。抓好日常监督检查。成立区恢复重建工作专项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恢复重建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全区恢复重建工作取得实效。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并下发《临翔区“10·7”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及救灾物资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在区、乡两级监督和群众、社会监督的同时,由区直相关部门介入,对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监督检查,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和跟踪审计,实行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禁出现恢复重建资金长期滞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透明、程序合法、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