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刊发时间:2017-11-08 A3版  作者:杨 维

我市将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

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本报讯  (记 者  杨 维)  11月2日,记者从全市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动员会上获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民间投资、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和部署,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民主监督作用,根据省上的统一安排,我市今年将首次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
  据悉,我市把2017年11月1日至10日作为动员阶段,11月11日至12月10日作为评议阶段,12月11日至31日作为评议总结阶段。期间,将组织不少于300户民营经济代表作为参评企业对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教育部门、科技部门等37个直接为企业服务的部门进行评议,参评企业包含规模以上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个层次,围绕被评议单位在服务企业过程中的态度、质量、效率、廉洁等方面的表现,按“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等次进行总体评议。参评企业由各县(区)工商联线下组织线上评议,凭电脑随机生成的唯一登录验证码登录,在省工商联门户网站开设的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系统进行线上评议。
  会议要求,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是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系列政策措施的重要举措。全市工商联系统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相关要求,明确责任,形成合力,保证评议过程、结果客观公正,确保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圆满完成,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助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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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刊发时间:2017-11-08 A3版  作者:杨 维 【字体:大 中 小】

我市将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

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本报讯  (记 者  杨 维)  11月2日,记者从全市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动员会上获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民间投资、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和部署,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民主监督作用,根据省上的统一安排,我市今年将首次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
  据悉,我市把2017年11月1日至10日作为动员阶段,11月11日至12月10日作为评议阶段,12月11日至31日作为评议总结阶段。期间,将组织不少于300户民营经济代表作为参评企业对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教育部门、科技部门等37个直接为企业服务的部门进行评议,参评企业包含规模以上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个层次,围绕被评议单位在服务企业过程中的态度、质量、效率、廉洁等方面的表现,按“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等次进行总体评议。参评企业由各县(区)工商联线下组织线上评议,凭电脑随机生成的唯一登录验证码登录,在省工商联门户网站开设的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系统进行线上评议。
  会议要求,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是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系列政策措施的重要举措。全市工商联系统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相关要求,明确责任,形成合力,保证评议过程、结果客观公正,确保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圆满完成,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助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