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政策干部读本(一)
14.贫困村退出的标准是什么?
(1)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2)县城、乡(镇)到行政村通硬化道路,且危险路段有防护措施;
(3)贫困村通10千伏以上的动力电;
(4)贫困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9%;
(5)网络宽带覆盖到行政村、学校和卫生室;
(6)通自来水或卫生安全饮水有保障,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
(7)建有标准化农村卫生室,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8)行政村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
(9)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10)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
15.贫困村退出的程序有哪些?
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区)审定公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16.贫困县退出的标准是什么?
(1)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2)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3)到2019年,全省贫困村全部退出。2018年退出的贫困县当年贫困村退出比例必须达到90%以上;
(4)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精准到户,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百分之百覆盖;
(5)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17.贫困县退出的程序有哪些?
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申请→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确定退出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专项评估检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责成相关地方进行核查处理。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县,由省级政府正式批准退出。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