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社会矛盾
刊发时间:2017-11-23 A3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穆云新) 近日,镇康县检察院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工作室成功化解一起社会矛盾。
据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工作室介绍,公诉部门正在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鲁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被害人李某生前与鲁某某相处较好,且系亲戚关系,双方家属有达成民事和解的诚意。经双方向调解中心工作室提出申请,工作室干警积极协调各方,聘请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期间,由于双方意见不一,首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但工作室干警没有放弃努力;在第二次调解中,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分期付款十余万的赔偿协议。近日,被害人家属收到第一笔首付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