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美丽宜居新农村
凤庆县综合整治生态环境
建好美丽宜居新农村
本报讯 (通讯员 许灵锋 段勤先) 自2014年以来,凤庆县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和实施凤山镇前锋片区、洛党镇洛党村、凤山镇京竹林自然村、勐佑镇勐佑片区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凤庆县第二水厂等2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鲁史镇鲁史古集村和沿河村塘房自然村、洛党镇箐头村石洞寺自然村、诗礼乡古墨村古墨自然村和清华村中兴自然村、新华乡紫微村平坦自然村等6个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概算总投资2997.47万元。目前,12个项目中,已完成县级验收2个,竣工未验收4个,在建项目4个,完成方案批复正在进行招投标2个。
该县及时成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项目乡(镇)均按项目建设要求,成立项目实施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靠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公示制、审计制等制度。所有建设项目均实行政府公开招标,采取工程监理的方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每个项目均以村为单位对工程建设内容、数量、投资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修改完善了村规民约,制定了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管护等制度,落实了项目乡(镇)环保设施管护运行主体责任。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要求,将中央、省级和市级配套资金统一管理,实行专账管理,做到专户专存,专款专用。所有项目资金均实行财政报账制,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计划、合同、工程进度及时报账,由环保部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同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把“项目关”和“资金关”,确保项目完成。
项目实施以来,通过宣传教育,项目区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能够主动投资投劳于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亲近自然、爱护自然、保护林木植被,建设生态家园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通过实施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工程,项目区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同时健全完善项目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农村环境保洁员队伍,对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资金保障和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