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依法规范“五网”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

刊发时间:2017-12-07 A1版  作者:周劲松

积极探索    高效推进

我市依法规范“五网”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

  本报讯   (通讯员   周劲松)   我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高效推进,有力保障大理至临沧铁路、玉溪至临沧高速公路、临沧机场高速公路、临沧至耿马清水河高速公路、耿马灌区等一批“五网”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依法规范。2016至2017年,全市办理“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使用林地1215.3公顷,其中,永久使用938.14公顷,临时占用314.9公顷。
  着力加强领导,沟通协调到位。成立服务“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涉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督促项目建设业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做好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协调服务及涉林纠纷调处等工作。建立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采取“林业+建设业主+施工单位”合力管理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工作措施,积极与市铁建办、市交通运输局、滇西铁路公司、临沧公路开发公司、临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等单位对接,向各单位印发了涉林服务人员联系电话卡,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推进措施,妥善解决项目建设的涉林事宜。
  着力加大宣传,政策把握到位。突出项目建设业主,多次召开服务全市“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涉林工作座谈会,邀请市铁路、高速公路建设督查组,市公路建设开发公司,临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等相关单位参加,听取各参会单位对项目建设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意见建议,认真解答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政策。突出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百场林业法律法规进工地宣讲活动”,深入项目建设工地,向广大施工人员宣讲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共开展林业法律法规进工地宣讲活动10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600份,张贴宣传海报100多份,制作宣传布标600多条。突出征收占用林地群众,抽调技术人员组成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组,走村入户做好项目建设征收占用林地群众的涉林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认真解答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同时,督促加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等涉林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使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着力创新方式,承诺执行到位。围绕把临清高速公路建成遵守林业法规、森林植被恢复示范路的要求,各级林业部门与临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各施工单位分别签订《合力共建临清高速公路承诺》,从征占用林地管理、林木采伐管理、森林植被恢复、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4个方面的责任措施进行公开承诺,扩大社会监督面,推动工作高标准落实。施工单位重点围绕使用林地、施工弃土、林木采伐、森林植被恢复、施工人员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目前,已在临清高速公路一期建设上签订承诺书12份,10个单位作出承诺。
  着力强化监管,主动服务到位。提前介入,对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报件,做到随到随审,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核和转报,优先保障“五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对不符合林地保护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积极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联系,讲清管理规定,督促整改。制定下发有关通知,从限额使用、申请材料、审批监管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采伐林木管理工作。
  着力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到位。按照“线路设计成熟一段、林勘调查跟进一段、林业执法监管一段”的思路,及时安排技术人员与项目建设单位人员到现场对涉林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森林资源保护措施、使用林地手续办理计划、涉及使用的林地类型等情况,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扎实组织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累计出动车辆1550台次、森林公安民警3719人次、其他林业执法人员1080人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97次,办理各类案件351起,行政处罚涉案单位17个,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30人;全市清理排查砂石场436家,其中,淘汰关闭66家、强制关停2家、责令整改8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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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依法规范“五网”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

刊发时间:2017-12-07 A1版  作者:周劲松 【字体:大 中 小】

积极探索    高效推进

我市依法规范“五网”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

  本报讯   (通讯员   周劲松)   我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高效推进,有力保障大理至临沧铁路、玉溪至临沧高速公路、临沧机场高速公路、临沧至耿马清水河高速公路、耿马灌区等一批“五网”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依法规范。2016至2017年,全市办理“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使用林地1215.3公顷,其中,永久使用938.14公顷,临时占用314.9公顷。
  着力加强领导,沟通协调到位。成立服务“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涉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督促项目建设业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做好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协调服务及涉林纠纷调处等工作。建立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采取“林业+建设业主+施工单位”合力管理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工作措施,积极与市铁建办、市交通运输局、滇西铁路公司、临沧公路开发公司、临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等单位对接,向各单位印发了涉林服务人员联系电话卡,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推进措施,妥善解决项目建设的涉林事宜。
  着力加大宣传,政策把握到位。突出项目建设业主,多次召开服务全市“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涉林工作座谈会,邀请市铁路、高速公路建设督查组,市公路建设开发公司,临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等相关单位参加,听取各参会单位对项目建设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意见建议,认真解答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政策。突出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百场林业法律法规进工地宣讲活动”,深入项目建设工地,向广大施工人员宣讲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共开展林业法律法规进工地宣讲活动10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600份,张贴宣传海报100多份,制作宣传布标600多条。突出征收占用林地群众,抽调技术人员组成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组,走村入户做好项目建设征收占用林地群众的涉林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认真解答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同时,督促加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等涉林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使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着力创新方式,承诺执行到位。围绕把临清高速公路建成遵守林业法规、森林植被恢复示范路的要求,各级林业部门与临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各施工单位分别签订《合力共建临清高速公路承诺》,从征占用林地管理、林木采伐管理、森林植被恢复、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4个方面的责任措施进行公开承诺,扩大社会监督面,推动工作高标准落实。施工单位重点围绕使用林地、施工弃土、林木采伐、森林植被恢复、施工人员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目前,已在临清高速公路一期建设上签订承诺书12份,10个单位作出承诺。
  着力强化监管,主动服务到位。提前介入,对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报件,做到随到随审,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核和转报,优先保障“五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对不符合林地保护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积极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联系,讲清管理规定,督促整改。制定下发有关通知,从限额使用、申请材料、审批监管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采伐林木管理工作。
  着力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到位。按照“线路设计成熟一段、林勘调查跟进一段、林业执法监管一段”的思路,及时安排技术人员与项目建设单位人员到现场对涉林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森林资源保护措施、使用林地手续办理计划、涉及使用的林地类型等情况,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扎实组织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累计出动车辆1550台次、森林公安民警3719人次、其他林业执法人员1080人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97次,办理各类案件351起,行政处罚涉案单位17个,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30人;全市清理排查砂石场436家,其中,淘汰关闭66家、强制关停2家、责令整改8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