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我市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多年来,我市围绕“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失学”的目标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狠抓教育扶贫补短板工作,切实夯实发展根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强化组织保障,压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精准脱贫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制定《临沧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办法》《临沧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激励问责办法》,对县(区)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职责情况进行逐年专项考核。目前,临翔、凤庆、云县、双江4县(区)通过了国家评估认定,永德和耿马两县已通过省级评估、近期将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在全省第二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凤庆、临翔、沧源3县(区)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县(区)”称号。2016年,我市教育工作在全省目标管理考核中荣获一等奖,综合评分全省第一。
加大教育投入,夯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加大教育财政投入,确保“三个增长”,2014年至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分别达到1.5、0.16和0.08个百分点。全市加强基础施设建设,“全面改薄”校舍建设项目开工84.2万平方米,竣工70.3万平方米。加快教育装备及信息化建设,全市小学计算机生机比13.5:1,中学计算机生机比9.5:1,全市普通中小学接入互联网学校1012所,沧源自治县被评为全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县。2014年以来,永德县新征学校用地1130亩,实施“教育园区”、永德县第一完全中学扩容建设项目,新建和改扩建学校92所,新增计算机3280台、图书65.68万册。
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沧江教育铁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等文件,通过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推动城市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等举措,提高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水平。2017年,全市招聘教师720名,以购买服务方式为中小学校配备工勤人员2427名。自2014年起,乡村教师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2016年9月起,8县(区)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补助标准500元—1000元。实施2209套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新增面积达7.68万平方米。 同时,定期对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在乡村从教满30年和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关爱特殊群体,保障和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建立控辍保学政府、教育“双线七保”责任制,制定《临沧市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七项制度》,实施《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计划》,建立乡(镇)定点监控制度,采取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1+1”城乡结对帮扶共建,巩固普及成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完学率。精准聚焦贫困地区的每一所学校、每一名教师、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保障贫困家庭的孩子有学上。重视弱势群体教育,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严格执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政策,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100%入学,并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耿马自治县将全县农村学前幼儿和属于城区学校的耿马城关完小、五华民族小学、耿马县一中初中部在校生全部纳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范围,实现县城义务教育学生和农村学前幼儿营养改善计划两个100%全覆盖。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标准,严格执行云南省义务教育1至6年级和7至9年级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意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教学课程、社会实践、文化建设和学校管理的全过程。加强师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爱党爱国、依法执教、严守师德、敬业爱岗、钻研业务、潜心育人、关爱学生。通过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活动,将感恩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融入教育教学实际、融入社会实践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容校貌得到改观,营造了洁、净、美的育人环境,“书香校园”“绿色校园”“勤工俭学示范校”等办学特色日益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