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李拥军委员:预付式消费现象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广泛,不少消费者也习以为常。然而,这一类的消费却是引发纠纷的一大隐患。请问工商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预付式消费市场的监督管理?
李向春(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据工商和市场监督部门调查,当前我市预付式消费主要出现在零售、美容美发、健身、保健等行业,特别在保健行业比较突出。这是一种新的消费形态,也是商家的一种新营销模式,它存在隐蔽性强、隐患大、容易欺骗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群体容易上当受骗,甚至被骗后还执迷不悟。对此,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直以来都高度关注,加强监管,及时处置。今年以来,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2次,取缔违规培训活动场所2个,解散集会人员210名;开展消费维权专题培训2次,培训人员230人次;开展维权约谈3次,约谈办充值卡营销企业3户。同时,积极发挥12315系统的投诉举报功能,及时解答、收集、分送、调处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最大程度地降低消费者的损失和消除引发社会矛盾的负面因素。
下步工作中,针对目前存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涉及管理部门多、部门协作不到位、行业经营不规范、社会公众盲目消费等问题,我们将着重从3方面继续加强市场监管:一是着力提高公众知晓率,继续在宣传引导,提升公众维权意识上下功夫。充分利用“3·15”“4·26”食品安全宣传、质量月等纪念活动及老年大学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理性消费,提高公众的鉴别能力。继续利用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微信等平台,及时、有针对性的发布一些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二是着力突出加强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主动加强与公安、银行、商务、税务、食药监、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通报,及时研判,及时处置,建立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力争实现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三是建立信用机制,强化市场约束。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监管平台,探索建立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经营者专用信用档案,及时更新企业信用记录,及时披露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强化市场约束,促进行业自律和经营秩序规范,增强对预付式消费的有效监管。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