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金华委员:当前市场上存在着针对老年人以体验式消费、人文关怀、家庭式服务方式开展医药保健品销售和服务的情况,请问市食药监局对这一领域如何监管?
张君玲(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在保健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监管中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行监管,执行注册备案和生产(经营)许可双重管理。目前,临沧市登记在册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520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92 户,药品经营企业686户。主要采取五项措施进行监管:
(一)严把经营许可关。将经营现场核查与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相结合。一是对每户申请办理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二是进行经营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才给予发证。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采取专项整治、飞行检查、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和风险监测等措施进行监管。二是进行监督抽检。2017年抽检医疗器械21批次、药品250批次。
(三)强化宣传,引导正确消费。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理性的消费观念。
(四)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促进规范经营。今年办理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药品案件74件,收回GSP认证证书5家,撤销GSP认证证书1家。
(五)以投诉举报为载体,推进社会共治。设立12331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投诉举报57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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