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政策干部读本(一)
142.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1)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2)协调落实“挂包帮”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
(3)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找准发展思路、制定脱贫措施、增加农民收入。
(4)引导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
(5)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监督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143.驻村扶贫工作队如何管理?
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管理,以县(市、区)为主,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和副总队长负总责,乡镇党委、第一书记(队长)具体落实,派出单位配合,分级负责,统一管理。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一经选派,必须全脱产驻村工作,吃住在村,不得在其他地方食宿,不得参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挂名帮扶、“走读”式帮扶,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00天(含因公出差)。工作队员是党员的,必须将关系转到村,参加所联系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驻村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八必须”“八严禁”纪律要求,与村干部一起轮流值班。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