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07人
本报讯 (通讯员 刘龙云) 去年以来,耿马自治县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关系。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7人,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66人、19人、14人和8人,占比分别为62%、18%、13%和7%,达到了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目的。
持续“零容忍”惩治腐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97件(次),初核违纪线索64件,立案28件28人,结案34件3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
加强协作,合力反腐。加强与审计、检察院、法院、公安等单位沟通协作,拓宽发现案件线索渠道。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2次,收到检察院、法院、审计移送案件线索23件,县纪委向司法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