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政策干部读本(一)
161.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光荣脱贫户:精神面貌好、产业发展好、在精准扶贫过程中不等不靠、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增收致富、脱贫退出,并通过自身脱贫经验和优势资源带动周边贫困群众共同富裕成效显著的脱贫户。
(2)扶贫好村官: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摆脱贫困,推动贫困地区发展,有典型先进事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村组干部(含大学生村官)。
(3)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心系群众,坚守岗位,团结协作。工作务实主动,方法得当,实绩突出,开展精准识别工作实,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能力强,严于律己,群众公认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4)扶贫明星企业:社会责任感强,以捐资助学、产业扶持、吸收就业、定点帮扶等形式,精准施策、点面结合、分类扶持,增强贫困户持续增收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稳定脱贫,受到社会广泛好评的帮扶企业。
(5)扶贫先进工作者:履职尽责,爱岗敬业,为创新政策措施、方式方法起到重要作用,产生积极影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事迹典型,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各级各部门从事扶贫工作的先进个人。
(6)社会扶贫模范:热心扶贫开发事业,致力创新创业,以各种形式积极参加脱贫攻坚、扶贫济困等活动,成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反响好,影响面大的社会各阶层模范个人。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