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确定
临沧市社会福利院入选
本报讯 (通讯员 宋红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关于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要求,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民政部发改委关于确定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我国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临沧市社会福利院入选。
通知要求,做好养老机构管办分离工作,要坚持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原则,加强对试点工作业务指导,加紧制定完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据了解,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含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共116家,云南省有7家,分别为临沧市社会福利院、腾冲市敬老养老服务中心、红河州弥勒市中心敬老院、普洱市墨江县社会福利中心果山养护院、大理白族自治州老年养护院、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社会福利中心、曲靖市老年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