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
刊发时间:2018-01-07 A2版 作者:鲁筱娜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鲁筱娜) 镇康县为鼓励引导利用废弃地、未利用地发展设施农用地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设施农用地实施管理细则,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通过提前介入、严格审查备案材料、加强监管等举措,强化设施农用地建设。
对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条件的项目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补正,占用耕地的,要求用地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确定土地复垦期限、落实复垦资金,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所有备案材料齐全后再下发备案批复。截至目前,共完成了6个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面积54.1294公顷。